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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择校费是城市义务教育治理重点

更新: 2007-6-12 来源:未知 编辑:syh
 

为期两天的全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交流会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11日在沈阳闭幕。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强调要把制止择校乱收费作为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在今年秋季开学使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得到基本规范。

周济要求,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坚决纠正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的做法,严禁利用节假日补课收取费用。要强化义务教育收费监管制度,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学校和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

周济指出,要进一步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紧制订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标准,使各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大致均衡,特别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同时,不得举办重点校或重点班。要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的定期交流,从根本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周济说,近年来,安徽铜陵、四川成都、辽宁沈阳等一些城市在规范义务教育收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有益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指出,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在改革经费到位后,绝不允许出现政府一边免费、学校一边乱收费的情况;对实施免学杂费地区有的学校出现公用经费紧张、老师实际收入下降的情况,各地要加强研究,绝不能由此产生新的乱收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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