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绿洲各位业主:
经过两年多的艰难诉讼,2008年5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顺合物业撤离本小区并腾交物业用房。但顺合物业仍拒不撤离。现业委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已受理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法院判决,在法律上顺合物业已不具备在我小区服务的资格。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他们已从2007年对顺合物业在都市绿洲的物业收费不予备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申明:若没有备案就不具备收费资格,业主可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可打电话到市物价局咨询查证是谁又在愚弄欺骗业主。市物价局电话87272682找荆女士。工商部门表示此种情况属于强买强卖,业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现业委会的换届工作在环西街道办的指导下继续进行。
由于业委会的公告多次被撕毁,现公告栏又被拆,业委会已将《业主规约》,《业主议事规则》,《业委会选举办法》公布于网上,望业主参与讨论。有不同意见可在15日内以书面方式交于业委会,若无半数以上业主反对,15日后生效。若无法上网可向业委会索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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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绿洲业委会200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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