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在厦门本岛和岛外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非法加工、销售燃煤,并且从今年1月1日起,禁止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燃煤。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却接到不少读者反映,一些蜂窝煤作坊仍在生产,很多小吃店也煤烟依旧。昨日,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暗访。
地下作坊: 日产蜂窝煤10多吨
昨日上午,顺着被煤灰染黑的路面,记者很容易就找到了位于高林第六工业区附近的一家煤球作坊。这是一排简易棚,六七个工人正将传送带送来的蜂窝煤往一辆小货车的车斗上码放,另一边煤砖机轰鸣,两名工人正忙着填料。工人们告诉记者,这里有七八个工人,每天能生产10多吨蜂窝煤,都卖给湖里一些小餐饮店。 记者佯称要购煤,屋内一男子立刻热情地过来招呼。记者问能否送货,他指着卡车说“买多少都可以送,不过只能在晚上送”,说是因为“9月开始就不准烧(蜂窝)煤了”。他还介绍,他的蜂窝煤有两种价格,一种是每50公斤(64块煤砖)14元,另一种好的要15元,运费为1元。
小餐饮店: 烧煤只为减少成本
记者随后走访了一些小型餐饮店,发现其用蜂窝煤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万寿路上一家重庆卤味店,记者看到蜂窝煤成堆摆放,与食物并无区隔,店门口一蜂窝煤炉烧得正旺。据老板介绍,他一个月要烧1000斤左右的蜂窝煤,约150元。 记者问:“不是说禁用蜂窝煤了吗?”老板表示,他早就知道这个规定了,也明白用蜂窝煤对环保没好处,若用煤气一个月要增加一倍成本。他还说,近来蜂窝煤也不好买,原先万寿附近就有生产点,自从被取缔后,他只好从远处进货,价钱也比以前涨了一些。问及该卖点在何处时,老板显得有些谨慎,说那些卖家通常都是自己上门推销并送货,他不知道地点在哪。
有关部门: 回潮现象仍然存在
随后,记者从思明区禁煤领导小组了解到,自禁煤规定颁布后,他们就对辖区内12个街道下发通知,发放了2万多份宣传单,但目前岛内蜂窝煤生产点仍然较多。只要在辖区内,一经查处便予取缔,但现在仍存在回潮现象,在枋湖、高林一带的城乡结合部表现得较为明显;生产点也存在向岛外转移的可能,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通过与交警部门协调前去查处。仍在使用蜂窝煤的一般是些小型餐饮店,规模不大,卫生状况也不是很好,多数也是在较为偏僻的街区。 环保、城监部门还公布了岛内举报电话:思明区:2572655,5033206;湖里区:3979077,603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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