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中介,怎么“治”它 律师认为这涉嫌价格欺诈,求租者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 萧镇平) 昨天,本报《不良中介捣鬼害我店面租不出》一文刊发后,许多读者拨打本报热线(2961109),痛陈自己被不良中介坑骗的经历。那么,中介公司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该负什么责任呢? 厦门嘉禾嘉律师事务所黄舟雄律师说,这些不良中介没经过房东授权就代理租房事宜,是一种侵权行为。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良中介瞒着房东哄抬房租,并且同时向求租者提供不真实的周边房租租金,这有价格欺诈的嫌疑。对此,求租者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还采访了厦门房地产中介协会。该协会一名林姓工作人员说,他们是一个行业自律协会,行业内的各单位都须守法经营,肯定不能用这种方法来抢夺房源。如一旦发现协会会员和会员单位有这种行为,他们将进行调查处理。 林先生还说,这些仅是对会员而言的,倘若这些不良中介是“散兵游勇”,协会则无能为力,市民只能向房产及物价部门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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