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帐篷急缺,然而山西闻喜民政局却利用职务之便,从5月14日将储备库中的帐篷借给自己工地上的工人使用,这样一件怪事竟能在局长办公会议通过(6月4日 人民网)。
正当全国上下面对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灾害而造成国殇,团结一致、众志成城,集中精力,想尽办法,为全面夺取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而呕心沥血的危急时刻,尤其是在灾区还严重缺乏帐篷,为了早日让灾区民众能够过上安稳的生活,胡总书记还不顾辛劳地,刚刚从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回来,即马不停蹄地赶往浙江生产帐篷的集中地,在厂家里视察、鼓励与慰问工人能够更加努力地工作,能够尽最大的努力,多生产产品,多为灾区民众分忧解愁的关键时候,竟然发生如此严重的置灾区人民的生命于不顾的荒唐事件,这无疑地是一件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之所以说是荒唐、匪夷所思,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这个民政局从救灾物资储备库中挪用帐篷,竟然还是正儿八经地以局长办公会议的形式通过实现的。局长办公会议究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是在一个政府单位的一种集中各方智慧的最高决策。这样的一种决策,至少在一个单位是具有合法性,因此,必须得到单位职工不折不扣的执行。即使有意见也只能先执行,事后通过向上级机关反映的方式,而才有可能得到纠正。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这就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目前的官场与就业严峻的情势下,无疑地,绝大多数人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行事,都是唯长官意志办事的,尤其是在没有触及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那更是如此。谁都不会去没事找事,而自找麻烦的。这应该说是现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客观事实。
虽然如此,但是,我们更应该从中看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就是当一个单位以集体决策的形式,也就是对于其单位而言,是一种合法的决策方式,并且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景时,对于这样的一种决策,如何有效的追究责任,这应该要认真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显而易见,法不责众的思维,在处理这样严重的问题是不能化作实际行动的。否则,其不仅对于民众无法交代,而且也是与党和国家的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的,同时,对于这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严重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好还可能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我们期待着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这个让全国民众关心的问题,并且予以公布处理的情况,以便于能够达到让政府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的目的,从而彻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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