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区定价,越是黄金地段收费就越高
接送小囡、买个点心、到银行缴费……停车10分钟以内不付钱
小区停车收费也要上涨
车子如出问题物业“担肩膀”
家有私车的市民从下个月起,又将增加一笔开销了。昨天上午,从苏州市物价局传来消息,自从去年4月观前地区实施停车收费新规后,“出行难、停车难”的状况一下缓解,因此从下个月1号起,政府要将观前成功的收费经验在市区全面铺开。而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则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即到9月前实施收费新规。新规实施后,市民将为停车多付出多少钱?交了钱之后,车子在停车场受损,收费处是否该负全部责任?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专访了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
焦点一:为啥要涨价?
价格杠杆可解决停车难题
为啥要在这个时候涨停车费,这是有车一族最关心的问题。“如今每6户人家就有一辆汽车,苏州市车辆的保有量已经突破35万大关。”物价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说,出行难、停车难已成为有车一族最头疼的事。收费改革后,能通过价格杠杆发挥作用,缓解这一矛盾。
有关部门之所以对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如此胸有成竹,因为之前已有了成功经验。去年4月25日,商业“心脏”观前地区停车收费实施改革,计时、计次差别收费让市民为停车付出比以前提高了一些。两个月后,有关部门作了一个详细调查。情况表明,这里的车流量明显比以往少了。新规实施没多久,一位王先生就在物价局网站的BBS上感叹,观前地区车少了,路也畅了。公交公司9路、68路的司机们也同时反映,收费标准改后,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到观前站点下车的客人也比以往要多得多。由此可见,收费一涨,有车一族去观前,不少人换乘其它交通工具了。车流少了,停放在那里的车辆当然也明显减少。这通过数据比较,可以明显反映出来。观前地区的10个停车场,去年5月份合计共停放机动车辆62262台次,比前年同期减少停放7429台次。这其中:道路停车场增加28.89%%,而室外停车场减少24.75%%,室内停车场减少6.28%%,显然是价格调控和价值规律在发挥着作用。
因为计时收费,大多人不敢再把车一停了事,而是加快了办事速度,这就让停车时间明显缩短,泊位的利用周转率大大提高,缓解了“停车难”。据具有前年同期车辆停放时间记录的人民商场地下停车场、碧凤坊地下停车场等4家停车场统计数据反映,由于实行停车计时收费改革,四家停车场今年5月份的平均停车时间,比以前均有不同程度缩短。去年5月份,碧凤坊地下停车场泊位利用率就大幅提高。改革收费标准带来的另外好处是,停车场收入增加了,这也使停车场有能力添置停车诱导系统设施和电子收费设备,不仅调动了停车场经营者的积极性,也让更多的人有了开停车场的打算。
焦点二:停车费将怎么涨法?
三种定价方式、三类地区差别收费
新规实施后,停车费将怎么涨法?物价部门称,会改变目前统一定价的现状,区别不同性质,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对那些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机动车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制定,物价部门则依据相关价格法规对其进行监控。
对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车站、码头、医院、学校、旅游景点、住宅小区等提供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则推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而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则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在具体收费时,将实行差别计费。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按照不同的场地类型、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停车时间,实行类别差价、地区差价、等级差价、时间差价。比如在一类观前地区的道路停车,停1次车就要花去10元,如果停在石路等二类地区,1次就只要花费8元。据悉,此次改革,对室内的停车服务全部实行计时收费,而室外停车则大多实行计次收费。
焦点三:小区里的停车费是否要涨?要上浮,但幅度不会超过20%%
外出停车要涨价了,小区里的停车费是否也将水涨船高?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确实要上浮,但根据停车位是否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成本是否计入房价等情况,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事先出示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如何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浮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协商制定。”
其中室外停车区域,因为在大部分住宅小区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成本已计入房价,所以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每月100元的指导价标准上、最多允许上浮20%,但下浮幅度不限。而小区内的室内停车场,如果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成本已经计入房价,收费指导标准为每月125元,上浮幅度同样最高为20%%、下浮不限。
对于业主已经购买了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独有车库除外),收费指导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元、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而完全由经营者投资建造、具有完全产权或使用权、成本未计入房价的室内停车场,这类车位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月400元。
焦点四:收了钱车子受损该找谁赔?
收费者应该承担保管责任
几天前,本报曾接到过一起投诉:市民杨先生将刚买1个多月的爱车停放在小区内的露天公共停车位上,一天晚上,车身竟被不明不白地撞凹了一大块,他几次三番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赔偿,物业一拖再拖就是不给解决方案。杨先生说,自己每个月都要向物业公司缴纳120元停车费,而且物业还另外向小区业主收取了物管费,物业就有义务维护小区业主及业主车辆的安全,否则的话,就不该收钱。新规实施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小区物业就推不掉责任了。
物价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说,从8月1日起,小区物业收取费用后就负有保管责任,车子损坏就该赔偿,具体赔偿方案由业主委员会商议收费标准时一并明确。不光是住宅小区,其他停车场也都如此,只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道路停车。“因为道路停车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用法律法规也很难界定。”物价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江苏省道路收费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正式出台后对此会做特别规定,苏州将参照此项规定。
焦点五:接个小囡、买个点心……临时停车是否要收费?
物价部门:有10分钟的“免费午餐”可享用
每天接送小囡上下学、早上出门时停车买个点心或去银行缴费,只停一会工夫,如果也要收费,大多市民会觉得不合情理,因此物价部门特别强调,8月1日起,进入各类机动车停车场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都可免费。此外,在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在政府行政机关(包括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机关)及相应场所临时停放的车辆;军车、执行公务的司法或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也都可免费停放。
焦点六:如有人乱收费怎么办?
投诉物价部门让其迅速查处
新规实施后,难免会有不法商贩想趁机“搭顺风车收费”。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各停车场业主都应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当地价格检查部门监制的价目牌(表)。收费人员则必须佩带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员证》,如果不持证收费,无证收费的,车主可拒绝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如若遭遇漫天要价乱收费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请市民即刻投诉,物价部门将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无论何时,只要拨打12358,执法人员收到会立即前往调查,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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