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传来消息,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从今日起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未落实单位的苏州籍(市区)毕业生,可从今日起由本人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干将西路298号市人才市场内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返籍落户及待业登记手续。已落实单位或已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从今日起至8月31日。
应届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后的报到手续,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时,须携带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各接收单位可根据需要到指定医院对毕业生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合格后,给予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须签订劳动合同。招考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期间,在市人才市场设立办事窗口。本省师范类毕业生落实到教育系统就业的,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报到。外省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从教的,先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再转至教育局。市办中专及成教类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及户籍证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就业报到证》。
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办理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苏州籍(市区)毕业生,应从今日起至12月31日,由本人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返籍落户及待业登记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特聘工作证事宜从8月1日起,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就业单位落实在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的毕业生报到手续,分别到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工业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生源的毕业生分别到以上机构办理返籍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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