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201 17:27:15 编 号: 777 用户姓名: 信件属性: 信件类型:咨询 反映类型:其他 信件等级:重要 原信主题: 开户费 发信日期: 2006-09-13 信件附件: 没有附件 信件内容: 天桥区汇源华庭暖气开户费收110元/平米,天然气收20元/平米+1380元的工程费,是否有收费根据。暖气开户费说有32元的小区配套费,78+32=110是否合理?开户费应该交给谁,开发商是否有权利收取。急急!!
回复内容 登记日期: 2006-09-13 办结日期: 2006-09-19 10:57:30 承办单位: [市物价局]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内容: 『2006-09-19 10:57:30』=〉 自2003年5月24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3]3号)文之日起,所谓的暖气开户费、天然气开户费就已停止收取。咨询中所说的暖气开户费78元/平方米和天然气工程费20元/平方米,是开发商在办理开发手续时交给政府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一部分(详见文),应该在开发成本中体现。若是济政发[2003]3号文出台前开发的项目,现在要上暖气或燃气,那么相应的配套费就应用户来承担。咨询中的其它费用物价部门没有制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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